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绿色工厂是对工业企业在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一种实力体现,是由各级工信部门逐级评定上报,评定后有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对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助推剂。
绿色工厂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层次,国家级申报评选全流程是由工信部主管,由各级工信部门逐级上报,最终工信部进行评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各省份积极响应并分别发布了依据本地区特点制定的相关政策,为激励工业企业积极进行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创建和申报,大部分地区政府对于入选国家级绿色园区、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部分城市的奖励金额更是达到了1000万元。
发展绿色工厂是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1、可提高绿色示范企业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
2、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绿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3、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并获得绿色工厂牌照,可享受环保免检,不限产,不限电等好处;
4、可作为企业绿色集成改造升级的基础,享受后期更大的实惠;
5、享受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省级、市级、区级奖励资金,企业最终可得到奖励资金可达几百万元。
一、上海
序号 | 区域 | 政策补贴 |
1 | 嘉定 | 国际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奖励50万元; 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五星级奖励30万元、四星级奖励20万元、三星级奖励15万元; 获得绿色产品的企业奖励10万元。 |
2 | 徐汇 | 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等认证的企业,以及积极开展碳信息披露等工作的企业,经认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
3 | 普陀 | 获得节能产品、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置项目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的重点用能企业,经认定取得良好节能成效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助。 接入市级重点用能企业监测平台并获市级资金资助的重点用能企业,给予不超过1:1的区级资金匹配。 |
4 | 宝山 | 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认定为上海市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二、江苏
序号 | 区域 | 政策补贴 |
1 | 常州 | 常州市认定的绿色工厂,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家。 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家。 省工信厅认定的绿色工厂,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家。 |
2 | 江阴 | 年度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被工信部认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
3 | 无锡 | 工信部授予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4 | 苏州 | 国际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5万元的奖励; 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
5 | 扬州 | 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级绿色标杆企业,奖励5万元; 国家级、省级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
6 | 南通 | 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省级绿色工厂,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5万元奖励。 |
7 | 高淳 | 被工信部认证为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
8 | 盐城 | 工信部认证为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 工信部认定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工信部认定为绿色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省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9 | 宿迁 | 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省级绿色工厂,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级绿色工厂,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级绿色标杆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
10 | 淮安 | 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首次被江苏省工信厅认定为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首次被认定为市级绿色标杆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市级绿色标杆的企业,奖励5万元。 |
11 | 泰州 |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给予企业分档奖励,最高50万元。 |
12 | 连云港 | 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 |
三、浙江
序号 | 区域 | 政策补贴 |
1 | 浙江 | 市级、省级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0万元奖励; 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5万元、50万元、100万奖励; 省级、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 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 |
2 | 新昌 | 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当年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3 | 富阳 | 获得省级、国家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投资项目资助外,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 |
4 | 苍南 | 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给予50万元奖励; 列入省级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列入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给予15万元奖励; 列入国际级的加倍奖励; 新列入市级绿色工厂的,给予5万元奖励。 |
5 | 余姚 | 新获评宁波三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新获评宁波四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6 | 温岭 | 列入国家级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奖励50万元; 列入省级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奖励30万元; 省级、国家级绿色企业(节水型企业、能源计量示范工程等同等级节能降耗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或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 |
7 | 湖州 | 列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系统集成项目计划,实施完成并通过考核验收的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园区示范名单的,给予200万、1000万元奖励; 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