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学员: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 号)文件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8〕173 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认证机构认证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