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首批“无事不扰”事项清单。该清单包含8项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二级监管事项,4项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二级监管事项,以及2项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二级监管事项。对于以上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专项检查外,若无投诉举报、转交转办、监测预警等发现违法线索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原则上不主动入企开展现场检查。
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结合监管实际,研究梳理了涉及我局职能的“无事不扰”监管事项清单,现正式印发。对于清单内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专项检查外,若无投诉举报、转交转办、监测预警等发现违法线索的,我局原则上不主动入企开展现场检查。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事不扰”监管事项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
继续营业的行为。 | |
证书范围内。 | |
数据、结果。 | |
发生变化时,是否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 |
是否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 |
检验检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情况。 | |
的情况。 | |
标志的行为。 | |
存在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行为。 | |
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 | |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 | |
该不在岗人员签名。 | |
出现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的行为。 | |
的行为。 | |
报告的行为,是否出现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的情况。 | |
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的行为。 | |
的行为。 | |
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 |
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
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监管
认证结论的行为。 | |
认证结论的行为。 | |
证书的行为。 | |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
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 | |
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情况。 | |
及认证标志的行为。 | |
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