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发布《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与管理、绿色制造等方面作出要求。
《规范条件》明确:
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整车产品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企业生产或采购的充电器产品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要求,并通过产品认证;
鼓励企业按照《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
鼓励企业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
《管理办法》明确:
申请规范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按自愿原则向本地区省级电动自行车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写《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动自行车产品CCC认证情况、检验检测设备清单、发明专利、质量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制度等必要证明材料。
公告
2024年 第6号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附件:
1.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
2.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一、企业布局
二、工艺装备
三、产品质量与管理
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
五、安全生产
六、劳动者权益保障
七、消费者权益保障
八、监督和管理
九、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章 申请、审核及公告程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