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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这场发布会干货满满
时间:2024-02-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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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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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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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众所周知,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日前,总局等15部门刚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


为做好《指导意见》的宣贯解读,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总局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先生、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蒋杰先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谢小云先生、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鞠振先生、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叶帮锐先生,请他们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此外,今天发布会还邀请到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朋友。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各位关心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现在,先请蒲局长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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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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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就“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这个主题与大家交流,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首先由我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是便利群众生活服务的最直接提供者,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微观基础,具有“通经活络”和“行气活血”的重要功能,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系统提出了一系列成熟经验和改革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举措提高施政精准度。针对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特点,坚持分类施策,积极构建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体系。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4个部门,于1月份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划型认定机制、培育措施和工作流程,拓展融合更多支持促进发展的资源,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扶持资源的有效性。


二是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市场准入服务。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品牌价值,出台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相关操作性文件,调整登记注册文书格式和材料规范,指导各地登记机关完善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变更经营者过程中税务办理相关信息共享。指导个体工商户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有效保护第三方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各级登记机关共为86.91万户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帮助他们持续经营、节约成本。


三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营造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平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集中清理,2023年以来共修订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措施2.16万件。大力纠治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查处行政性垄断行为27件。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督促退还21.6亿元,减轻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负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干扰。


四是完善促进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部署要求,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3场个体工商户座谈会,与个体工商户和外卖配送员代表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情况、问题和建议,健全问题转办和跟踪督办机制,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会同13个部门,于2022年、2023年开展两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大力宣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各项制度政策措施,共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4.1万场,走访个体工商户735.57万户次,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33万件。连续开展4次“百万个体工商户问卷”和抽样调查,研究分析个体工商户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破解个体工商户规范发展难题,持续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举措,密切与个体工商户的联系沟通,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激励和宣传力度,让个体工商户获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我先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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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市场监管总局等15个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请问这个文件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市场监管总局有什么具体的落实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


谢谢你的提问。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就是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实施针对性扶持举措。在分型基础上,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更好发展。


总局会同14个部门印发这个《指导意见》,是着眼个体工商户长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一是提出总体要求,规定了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培育力度的整体思路。二是明确重点任务,提出了构建分型帮扶政策体系、加大分类培育力度的具体措施,以及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和分类认定工作安排。三是强调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宣传引导。


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工作,总局还牵头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总体方案(试行)》,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在分型帮扶方面,详细规定了“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划分范围、分型原则、分型方式,对各项帮扶措施作出了总体安排。在分类培育方面,明确了“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分类原则、分类来源和分类标准;规定了分类认定的具体操作方式、有效期和评估确认方法;采用举例方式说明了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的培育政策。


今天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义乌召开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下一步落实举措。一是指导各地制定细化分型分类标准,以省为单位明确“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的划定指标;根据自身发展禀赋、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科学制定市、县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二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认真履行申报推荐、核对数据、走访调查、向社会公示等程序,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认定。三是强化各项政策支持,针对“三型四类”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和需求,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各地在场地、融资、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更多丰富、务实、精准的帮扶政策;总局将依托“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提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结果的查询服务,智能匹配可以享受的政策措施。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已经在12个省份试点了一段时间。请问各地有什么值得推荐的经验做法?这项政策能为个体工商户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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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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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提问。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涉及面广、实践性强、影响较大。坚持积极稳妥推进,2023年4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山西、辽宁、浙江等12个省份先行先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符合本地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的分型分类标准、路径、工作流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


实施分型分类,根本目的是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加强政策支持帮扶的精准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让个体工商户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和获得感。在分型方面,不同成长阶段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到更贴近需求的服务。对处于初创阶段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让他们更好地“活下来”。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畅通招工用工渠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其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让他们“走得稳”“行得远”。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让他们“做得强”。分型培育对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质量有很大帮助。例如,广东依托精准的分型数据,着力对“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支持,全省2023年培育超过1.86万户“个转企”,同比增长24.46%,数量和增速均创历史新高。


在分类方面,被认定为“名特优新”的四类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到更多具有针对性的培育和激励政策。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类个体工商户,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开展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的“特色”类个体工商户,要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传承民间传统技艺、弘扬传统文化且长期经营的“优质”类个体工商户,要注重传承人培育,加强传统技艺、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对积极参与“四新”经济形态的“新兴”类个体工商户,要引导参加网上经营技能培训,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合规指导等服务措施。各地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大家能看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门口都有显著标识,物业部门还为他们优先安排了停车位。山东青岛举办了“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集中命名和风采巡礼活动。河南平顶山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专属信用贷款。


各地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各地共试点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超过15万户。我们在及时总结提炼地方试点经验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今年年底前,将汇总各地分型分类结果,形成全国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各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支持,着力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的重要桥梁纽带,在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服务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中做了哪些工作,近期有什么具体举措和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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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蒋杰:


谢谢您的提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于1986年,是全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社会组织,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桥梁纽带的重要作用。


2018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贺信强调:“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近年来,中国个协和全国个私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个私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围绕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组织专题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制发《全国个私协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载体,组织开展“送政策、送温暖”主题活动。


二是促进改革发展。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跟踪调查”“问情服务”等调研活动。近3年协会系统走访个私企业212.7万户,解决困难问题12.78万个;连续3年开展“增加一个就业”活动,组织招聘会1.2万场,参与的个私企业32.1万家,提供就业岗位122万个。连续举办7届“中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协议投资总额超过1800亿元。


三是促进能力素质提升。牵头组织培训活动30多场,带动20多万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培训;认真组织“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青年文明号”等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表彰先进个体工商户2762名,命名“青年文明号”700多个。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3年甘肃抗震救灾期间,组织全国各级协会捐款捐物达2.12亿元。


四是推进党的建设。持续开展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集中攻坚行动,确立181个“小个专”党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选树赵宪珍、赵石毛、杨洪彦等一批党建工作典型。截至目前,全国依托个私协会建立党组织35373个,覆盖党员153.12万人;连续10年举办“非公党建工作骨干弘扬井冈山精神红色主题教育”,累计培训3200多人次。


下一步,中个协将持续发挥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的作用。一是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把其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提升“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配合属地党组织扎实开展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二是发挥好服务发展作用。持续开展数字化帮扶中小企业发展、银企对接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合作大会等活动,在市场准入、科技创新、转型升级、项目对接、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帮助,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三是发挥好协同治理作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的优势,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专项调研、效果评估、党的建设等工作,引导个体工商户准确理解、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协同推动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谢谢!


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

个体工商户作为浙江数量最多的市场经营主体,带动就业近1400万,活跃度超过70%,请问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主管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推出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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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谢小云:


很高兴回答您提的这个问题。个体经济是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的重要标识,全国第一张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就诞生在浙江。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举措,去年又把个体工商户发展列为“民营经济32条”政策重要内容,专门出台了“个体经济发展19条意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便利准入,让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我们坚持把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作为培育壮大个体工商户的重要抓手,通过开设“入市第一课”、深化开办便利化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创新实施准入准营、自由迁移等“一件事”改革,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准入便利度。截至2023年底,浙江省在册个体工商户达到669万户,同比增长10.64%,比2019年净增长了205万户。


二是用心帮扶,让个体工商户“富起来”。个体工商户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也是共同富裕“扩中”“提低”的重点群体。2023年,浙江省相关部门出台43条帮扶举措,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降低成本、优惠水电气费近480亿元。我们对全省10万名个体工商户作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盈利的个体工商户比2022年提高了2.48个百分点。同时,构建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分换贷款”为个体工商户“输血”。比如,去年初受市场波动影响,嘉兴市12家专业市场内的个体经营户资金周转不灵,我们通过信用评价,为市场内6276户个体经营户每户授信50万元,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三是精准赋能,让个体工商户“强起来”。我们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改革试点工作,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方案,帮助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至去年底,省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已达1.56万户。今年,我们还将实施个体劳动者技能富业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同时,针对“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制定“个转企”新政,引导其做大做强,全省累计完成“个转企”43.2万户。


四是褒扬激励,让个体工商户“香起来”。我们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等荣誉激励,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社会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目前,浙江已经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表彰体系,在去年省政府首次召开的全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表彰了30名省级“最美个体劳动者”,今年,还将专门表彰省级先进个体工商户200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个体工商户有79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有436人。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注意到,山西省探索运用财政资金为200万户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普惠性保险保障服务,对冲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目前全省保险理赔额已超过4500万元。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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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鞠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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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正确指导下,山西省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任务,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首创开展“惠商保”个体工商户免费保险保障项目,以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解难题、促发展。


一是聚焦急难愁盼,开展制度创新。个体工商户占经营主体的“大多数”,是就业创业的“蓄水池”,在繁荣经济、便利生活等方面作用十分重要。同时,个体工商户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需要倍加呵护。山西省安排省市县三级财政全额出资2亿元,向全省登记在册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保险保障,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量身制定险种,筑牢保障堤坝。我们组织座谈会,开展调研活动,广泛了解个体工商户生存状况,量身定制“惠商保”项目保障方案,实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保险保障推进模式,设置了持续经营、经营财产损失、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四个险种,有效发挥保险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减震器”“稳定器”作用。


三是坚持普惠理念,实行免申即享。“惠商保”项目区别于其他保险产品,具有鲜明的民生普惠性。全省个体工商户只要有营业执照,无需办理任何投保手续,“免申即享”即可获得保障。我们致力于提高这项政策的知晓度、便利性,开发惠商保APP,组织市县局特别是市场监管所加强培训解读、上门服务,动员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广泛宣传,全方位提供永不下线的精准服务,努力让全省每户个体工商户都知晓政策、会用保险、享受权益。


四是及时精准赔付,确保应享尽享。2023年9月1日,“惠商保”保单正式生效后,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发力,推动快赔早赔、应赔尽赔。“持续经营”险种助力商户及时应对市政道路改造等情况,已办理18000余个案件。在山西省垣曲县极端降雪天气和冻雨灾害中“雪中送炭”,为近万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超过600万元保险补偿。“惠商保”累计赔付金额达到9000余万元,广大个体工商户获得感十足、经营信心倍增。同时,我们要求保险机构在做好理赔工作的同时,专门列支一定比例资金,协助投保商户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广大个体工商户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应用场景,将保障范围拓展到“个转企”等领域,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力打造“惠商保”2.0升级版,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更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

2023年义乌出口额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十分亮眼,占市场经营主体四分之三以上的个体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请介绍一下如何充分激发个体工商户活力,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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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叶帮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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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您所言,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义乌的高光时刻。习近平总书记第13次亲临义乌,赋予“中国式现代化典范”的新使命、“不断地再造新的辉煌”的新要求。一直以来,我们感恩奋进、实干担当,这些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去年GDP首次迈上2000亿元新台阶,进入浙江省GDP十强行列;出口5005.7亿元、增长16%,总量在前年超过全国18个省份的基础上,去年超过21个省份,对浙江省增量的贡献率达51.5%,成为浙江省首个市场经营主体超百万户、存贷款余额超万亿元的县级市,全国首个快递业务量超百亿件的县级市。


作为个体经济大市,义乌市始终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截至今年1月,全市市场经营主体达106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达76.4万户,2023年新设19.6万户,均居浙江省县市区第1位,成为推动义乌经济快速发展的“蚂蚁雄兵”。我们主要围绕5个关键词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优待。我们对个体工商户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成立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发展研究中心,将“名特优新”分类由省定18项细化为22项,提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21条举措,助力“生存型”活得更好、“成长型”走得更远、“发展型”飞得更高。全年培育“名特优新”1409户,居全国县市区第1位。


二是增值。我们坚持不破法规破常规,不拼资源拼服务,以增值化改革为牵引,创新打造“个体工商户e家”,提供人才、金融、科创等高端要素赋能。如,去年“量身定制”了30余款低利率金融产品,提供经营性贷款近1000亿元,同比增长20.5%。


三是信用。义乌,义字当头,以义为先。我们用信义文化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成长,将每年的1月9日设立为“诚信日”,寓意一言九鼎。同时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数据全覆盖,让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是柔性。在日常管理中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还率先开展“清廉商户”建设,出台全国首个“清廉商户”地方标准,全力打造新时代亲清政商关系高地。


五是生态。我们始终与经营主体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全力构建“让生意更好做”的发展生态。如去年推出小商品“品牌出海”行动,吸引100多万全球采购商来到义乌,让个体工商户在“家门口”就能触达全球市场。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这样一个理念,“经营主体好,义乌才会好;义乌好,经营主体会更好”。义乌是创业者的福地旺地宝地,正致力于打造近悦远来的国际创业之城。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阿合作论坛专门讲述阿拉伯青年穆罕默德的故事,这是成千上万中外创业者在义乌成功的缩影。在这片土地上,很多人成就了事业,成就了梦想,收获了财富,也收获了爱情。在这里,我也诚挚地向全球创业者发出邀请,欢迎来到义乌,做地球人的生意。我们负责阳光雨露,你们负责茁壮成长。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充满活力、充满韧性的经营主体。请问总局在推动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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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充满活力的经营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市场监管总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树立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鲜明导向,着力优化制度环境,积极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一是依法持续推进经营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积极推动《公司法》修订,加快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完善公司登记管理制度措施,积极构建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优化便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字号。公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逐项明确市场监管领域3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本要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出台《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坚持源头预防、全程防控,净化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修订《企业注销指引》,对实践中企业难以注销的复杂情形,依法分类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破解经营主体“退出难”。


二是大力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个体商户构建适应其发展规模和特点的组织形式,指导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也就是“个转企”试点工作,探索破解直接变更登记、行政许可保留等难点问题。7个试点省份全年共培育“个转企”6.96万户。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技术服务支撑。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2023年共帮扶企业9.6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5万家,覆盖产业集聚区近1800个,帮助解决质量问题4万多个。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财政投入3.6亿元,提供“认证贷”320亿元。举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协调解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诉求和困难2102个。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制定出台88部部门规章。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权利、机会、规则平等。截至2023年底,我国民营企业超过53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部署在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聚焦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行风突出问题,有力推动监管效能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交易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数据上看,2023年,我国经营主体持续提质扩容。全年新设经营主体3272.7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四新经济”企业占比39.4%。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到1.84亿户,同比增长8.9%。企业5826.8万户,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万户,发展质量稳中趋好。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完善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准营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帮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及时推动解决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制度性障碍;聚焦薄弱环节,实现行风建设更加有力、有效、有感,多措并举引导、激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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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再次感谢大家出席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