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撤销王熙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详情如下: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王熙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王熙丰,男,1980 年 3 月出生,2014 年经原省质监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合格,批准为陕西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评审员编号 18-27-05-0015, 现为府谷县德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站长、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
经查2019年12月29日、2020 年3月28至29日,王熙丰利用其评审员身份,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参加省车检机构授权签字人考试的人员有关信息,并建立微信群,分两次组织 16 名已报考车检机构授权签字人人员在西安市一茶馆进行考前培训。王熙丰在培训班上自我介绍是省局评审专家、经验丰富,并对参加培训人员承诺可帮助其通过授权签字人考试;收取安检或综检每个考试科目1000至3000元不等的培训费,通过中间人为参加培训人员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收到群众举报后,省局认证监管处第一时间对反映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并约谈了当事人王熙丰, 指出了其利用省市场监管局评审员身份,且在疫情期间组织考前培训班的不当行为。但王熙丰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依然我行我 素,于6月28至29日又在西安某茶馆组织了考前培训班。其行为严重损害了资质认定部门的声誉,在全省机动车检验行业和评审员队伍中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第八条第二款“不损害资质认定部门的声誉”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违反评审员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经省局研究,决定撤销王熙丰省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
希望全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员管理要求,积极维护评审员队伍整体形象,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开展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努力为我省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