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第十八批)。其中,包括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喾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伪造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认证活动案。详情如下:
1、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仙盟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口罩产品案
2020年2月28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仙桃市防疫指挥部统一部署,对湖北仙盟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生产的某批次一次性口罩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查,上述批次的口罩产品过滤效率和标识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共计13.2万只。仙桃市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一次性口罩13.2万只,罚款39.6万元的行政处罚。
2、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仙桃市耀威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案
2020年1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襄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案件线索,对湖北仙桃市耀威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期间使用自己生产的自动口罩机共生产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真实厂名厂址的一次性口罩11万只,已售出8万只,捐赠1.2万只,库存1.8万只。仙桃市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口罩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1.8万只,罚款46.64万元的行政处罚。
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喾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伪造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案
2020年4月15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局案件线索,对北京喾之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擅自在其委托山东云杰永盛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质诚”牌“PM2.5口罩(透气型)”产品包装上标称“本品已通过ISO9001 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案产品共5000个,货值金额8万元,违法所得1.64万元。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4万元的行政处罚。
4、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0年1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点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时涉嫌截留口罩等防控物资1300个,导致众多消费者来店内买不到口罩,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认证活动案
2020年4月1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线索,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刘某介绍,收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认证申请,分别于3月2日及3月6日共出具了虚假证书4张,共获利5000元。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对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刘某作出责令改正,罚款3万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