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由来自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CTI特殊食品及日化用品产品线技术经理邹艳琴进行化妆品会议周的最后一讲:化妆品热点话题“医美面膜、大麻二酚”探讨。近两年来,“医美面膜、大麻二酚”化妆品成为市场的火爆话题,众说纷纭。此次课堂将结合国家药监局和美国FDA发布的相关信息教大家正确区分和选择医用敷料、医疗美容产品和化妆品面膜,同时揭秘大麻二酚(CBD)的庐山真面目。会中大家积极交流,反馈热烈,现将会中网友提出的经典问题及讲师的专业解答进行分享。
医用大麻二酚符合法律吗? 大麻提取物欧盟不允许吗?如果是从大麻中提取的CBD欧盟是不允许的,但是合成的CBD是允许的吗?
答:据了解,我国目前暂未允许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大麻中提取的大麻二酚在化妆品不可以使用,如果用于食品属于新型食品,上市前需要进行注册授权。
欧盟是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 》(1961年发布,1972年修订)的缔约国,会遵守该公约的规定。即将该公约Tables I 、 II 中的天然和合成麻醉品列为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的第306项禁用组分,包含“Cannabis and Cannabis resin; Cannabis sativa, ext.”,但并未直接提及大麻二酚( Cannabidiol ),为了清晰明确使用的条件,欧盟委员会2019年在化妆品数据库(CosIng)中新增了一个条目,最终明确是否禁用于化妆品中取决于来源,即:源于大麻的提取物、酊剂或树脂CBD——禁用;人工合成——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