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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万!河南省各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奖补政策汇总
时间:2024-06-12 浏览量:
为推动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的不断完善,绿色制造水平的稳步提高,河南省及各地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国家级及省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配套了一系列财政奖励。

本次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具体奖励如下: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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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郑办[2022] 8号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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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列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牵头单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省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20〕20号


  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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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节能)工厂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政策依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开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措施》《开封市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若干财政支持措施》的通知 汴政办 [2020] 63号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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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洛政办〔2021〕33号


  平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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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获得国家或省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政策依据: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企〔2022〕3号


   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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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获得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2024年)》鹤政〔2022〕4号


  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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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示范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政策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新政办[2021] 64号


  焦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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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焦发[2019] 6号


  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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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的通知》濮政办[2021] 46号


  许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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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许政 [2022] 6号


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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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绿色工厂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22〕19号


 漯河市  


奖补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励50万元;对获得省政府或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励30万元
政策依据:《漯河市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门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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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对国家、省认定为绿色工厂(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列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牵头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三政[2019] 2号


  驻马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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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励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省专项资金50%的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除享受省级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外,由受益财政给予50%配套奖励。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2〕29号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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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政策:被评为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发〔2021〕11号


 济源市


奖补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区财政按照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示范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3〕1号


 安阳市  


奖补政策:市财政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发〔2018〕13号)